在职研究生现在准确的来讲应该是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从教育部规定的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反而很多学生觉得在职读研好后悔,所以网上有很多人发出读双子非全日制研究生很坑的说法,为什么大家会有这样的言论呢?!
非全日制教育虽然是国家认可的学历,但有不少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反映,自己在就业过程中遭到了不平等的对待。多年来,很多单位在都会在招聘岗位后面加上“全日制”三个字,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成人教育、在职教育都属于非全日制教育。但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政策的变化,非全日制也进行了很多改革。
2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规范管理,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强化就业权益保护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三、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高等学校要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信息,积极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条件。对取得学籍并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一办理就业手续,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需求,积极推送岗位信息,提供针对性职业指导,推荐适合的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各地要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政策,指导用人单位完善招聘研究生的相关办法,为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现在是非常时期,各部门工作都收到了影响,此时五部门联合下发重磅文件,可以认为是国家层面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获取公平就业机会的最好支持。
看重学历的现象固然体现了社会对人才和知识的追求,但从长远来看,“唯学历论”阻碍了真正有能力人才的自由竞争,不利于释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因此,用人单位应该更看重个人的实际能力和跟岗位的匹配程度,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在职研究生现在准确的来讲应该是属于非全日制研究生,从教育部规定的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反而很多学生觉得在职读研好后悔,所以网上有很多人发出读双子非全日制研究生很坑的说法,为什么大家会有这样的言论呢?!
非全日制教育虽然是国家认可的学历,但有不少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反映,自己在就业过程中遭到了不平等的对待。多年来,很多单位在都会在招聘岗位后面加上“全日制”三个字,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成人教育、在职教育都属于非全日制教育。但我们需要明确的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政策的变化,非全日制也进行了很多改革。
2月14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形式。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规范管理,2016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明确自2017年起,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二、强化就业权益保护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
三、加强就业指导服务
高等学校要加强对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应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精准推送政策、岗位和指导信息,积极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加强校园内招聘活动管理,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教育形式限制性条件。对取得学籍并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和高等学校要按规定统一办理就业手续,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需求,积极推送岗位信息,提供针对性职业指导,推荐适合的职业培训、就业见习机会。各地要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
四、加强政策宣传引导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宣传国家关于发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的各项政策,指导用人单位完善招聘研究生的相关办法,为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现在是非常时期,各部门工作都收到了影响,此时五部门联合下发重磅文件,可以认为是国家层面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获取公平就业机会的最好支持。
看重学历的现象固然体现了社会对人才和知识的追求,但从长远来看,“唯学历论”阻碍了真正有能力人才的自由竞争,不利于释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因此,用人单位应该更看重个人的实际能力和跟岗位的匹配程度,为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供更多就业机会!